律师解析:
1.朋友保管钱丢失,若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要担
赔偿责任。
保管人本就该妥善保管财物,保管不善致财物损失需
赔偿。
可先协商赔偿,留好能证明钱已交其保管及金额的
证据。
2.协商不成,
收集证据起诉,让朋友
赔偿损失。
3.若朋友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因
不可抗力等不可
归责事由致钱丢失,可能无需担责。
案情回顾:小何将一笔钱交给朋友小李保管。后来小何找小李拿回钱时,小李称钱已丢失。小何要求小李赔偿,小李认为自己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人应妥善保管保管物,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小李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致钱丢失,其应承担赔偿责任。小何可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钱交由小李保管及金额的证据。
2、若小李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是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保管人的事由导致钱丢失,小李可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小何若认为小李有责任,可收集证据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小李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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