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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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主要是针对国家公务人员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民营企业相关人员在滥用职权侵占公司财务时,可能构成的是职务侵占罪,而不是贪污罪,因为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公务人员。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明文规定,若私营企业从业者在任期内,滥用职权,擅自将所属机构的公款作为个人资产索取并且数额相当大的话,将被判定犯下严重的职务侵占罪名。倘若相关金额数量庞大或者极其惊人,当事人将会承受更为严厉的刑法制裁。因此,私营企业员工若是贪污行为涉及的金额达到相应法律规定的标准,便极有可能被控诉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在私企中,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而非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适用于非公有制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贪污罪则特指国有单位及其派出人员侵吞公共资产的行为。私企中的此类违法行为将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在私营企业领域,贿赂罪行同样不容忽视。私企职员若利用职权便利,向他人索取或收受贿赂,以谋求不正当经济利益,则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此类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通常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以罚金。我们必须警惕并坚决打击此类行为,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的秩序。

在私营企业领域,贿赂罪行同样不容忽视。私企职员若利用职权便利,向他人索取或收受贿赂,以谋求不正当经济利益,则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此类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通常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以罚金。我们必须警惕并坚决打击此类行为,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