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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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告刑事拘留之后,刑事传唤通常会告一段落,这主要是由于刑事拘留相较于传唤而言,属于更为严重和有力的强制措施,表明涉案人员已经受到人身自由的限制。在这种状况之下,侦查机关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嫌疑人和被告人开展后续深入的调查工作,而不是继续进行传唤行为。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不同的司法阶段可能涉及到差异化的调查手段,因此具体情况还必须结合实际案件进行客观分析。

在宣告刑事拘留之后,刑事传唤通常会告一段落,这主要是由于刑事拘留相较于传唤而言,属于更为严重和有力的强制措施,表明涉案人员已经受到人身自由的限制。在这种状况之下,侦查机关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嫌疑人和被告人开展后续深入的调查工作,而不是继续进行传唤行为。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不同的司法阶段可能涉及到差异化的调查手段,因此具体情况还必须结合实际案件进行客观分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文规定,对于实施刑事拘留的传唤行为,其持续时间不得超出十二个小时;若案件情节特别严重、复杂,且需采取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性措施的情况下,则传唤时间上限可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刑事拘留的传唤结束时间应严格遵守上述法律规定的时限要求。

刑事传唤结束不放人当然不是拘留,这样做已经违法,公安机关即便要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也必须先签发拘留证,《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刑事传唤的时间,如果案情复杂,一般最长不能超过24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