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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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要是有人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微伤,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要是造成重伤,就会被判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要是导致他人死亡,或者用特别残忍的手段把人弄成重伤并导致严重残疾,那就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官在裁决的时候会考虑犯罪的动机、手段、后果、认罪态度以及有没有自首或者立功这些情况,根据具体案件来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裁决。

在人身故意伤害案件中,轻微伤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受伤的部位、伤势的轻重以及造成的后果等。要是受害者某个部位的组织或器官受损严重,影响到了功能,那情况就不一样了。比如面部创口超过4.5厘米、鼻梁粉碎性骨折、牙齿脱落或折断两颗以上,这些都可能被判定为轻微伤。所以,轻微伤的判定可不是那么简单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属于轻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关于故意伤害罪中“轻伤”的定义,主要是指对受害人身体机能或外貌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伤害,虽然尚未达到重伤级别,具体范围将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判定。在轻伤类别下,可能包括如骨折、器官功能障碍等情况。然而,对于这类标准的详细规定及描述,由于其涉及到专业的医疗术语,不便于在此详细展开阐述。

在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受害者轻伤的案件中,一般的量刑范围将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抑或是管制。至于最终判决的确切刑期,将会基于各种犯罪情节、罪犯的悔过表现以及对受害人的赔偿情况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权衡与考量。若其中涉及减轻处罚或者加重刑责的相关情节,那么法院将依据这些事实来相应地调整刑罚的轻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