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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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犯本罪的自然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可能受到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和罚金处罚。单位涉及本罪将受罚款处分,主要管理者和其他直接责任者则依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罚。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构成关键在于: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制制度;犯罪行为表现为违法向吸毒者供应管控药品;适用对象限定为生产、运输、管理及使用这些药品的人员和单位,包括广泛行业如销售、科研、医疗等;主观上,行为人必须明知而故意为之。

对非法提供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的刑事处罚。本罪主体特殊,仅限于从事相关药品生产、运输、管理、使用的人员和单位。

对非法提供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的刑事处罚。本罪主体特殊,仅限于从事相关药品生产、运输、管理、使用的人员和单位。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怎么处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