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依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就是那个六百六十八条规则,借款协议得给力点,用文字写下来。里头儿得写明白什么类型的钱、用哪种货币交易、能用到哪里去、多少钱、利息怎么算、啥时候还回去等等这些事情。咱们看这个借条,要是上面没写清楚日期的话,那可能就有点小问题了,因为一般的借款协议都得有个成立的日子。

想让一份借条有法律效力,得满足这三个条件:首先,借钱的这个人和把钱借出去的那个人都要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得看他们的意思表示是不是真心诚意的;最后,就是不能违法,还得追求基本的社会公共秩序口碑。那些没写明签的什么时候的借条,符合我说的这几点的话,也还是有法律效力的:出借人和借款人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借钱这事他们真的愿意,内容又不违法不违心,这样的贷条就算没写明啥时候签的字,它也是有法律效应的。

假如你手上的那个借条上面完全没写什么还款日期,或者虽然写了但写得不清不楚的那种情况下,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还是没法准确地知道到底啥时候该还钱的话,那这个时候,作为贷款人的你就有权利去提醒、催促这个借款人赶紧把借的钱还给你。这也就是说,只要这个借条上面没有清楚明白地写出什么具体的还款日期来,那作为贷款人的你就有权利让借款人把借的钱还给你。

借款合同得用纸质文件来书面约定,里边要把借款类型、币种、用途、金额、利息、还款时间这些都详细写清楚。这个条款里面其实没特别规定说借条就一定要有个还钱的日子,不过你要是没写,那这张借条就可能存在关键信息不全的问题,这样可能就会对整个合同有不好的影响,比如它的有效性或者执行起来可能会遇到困难。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项下第六百六十八条之规,借贷两方之间的协定应采用书面形式予以呈现,其内文通常包含借款的起始及截至时间等关键信息。若借据之上未能明确标注有关借款期限的具体数字,则方面可能对借贷合同的整体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实践过程中,如遇借据缺乏借款起止日期相关信息,可采纳以补充协议或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的途径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