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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方要求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5.06.0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33人
律师解析:
1.婚后女方要求在房产上加名,通常房产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不动产物权经登记生效,加名属房屋产权赠与,完成登记后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
2.但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若加名时有明确的房产份额约定,按约定确定产权
3.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加名时也能通过协议约定份额比例,以此明确产权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后,小丽要求在小朱名下的房产上加自己的名字。小朱起初不同意,认为这是自己婚前购买的房产。但在小丽多次要求下,小朱最终同意并办理了加名手续。之后,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小丽认为加名后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则觉得自己婚前购买,不应完全按共同财产处理。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小朱在房产证上加小丽名字,属于房屋产权的赠与行为,完成加名登记后,房屋通常会成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若双方有证据证明加名时明确约定了房产的份额归属,那么就按约定份额确定产权情况。本案中,若小朱和小丽加名时有关于房产份额的协议,应按协议确定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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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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