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冒充国家公职人员亲属涉嫌欺诈罪,但仅出于虚荣心炫耀而非故意违法不构成犯罪。若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则构成欺诈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虽规定招摇撞骗罪,但未明确情节严重的范畴。

单纯的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比如向人吹嘘自己是__机关的领导,可能是出于行为人的虚荣心,这种行为并不会在刑法上构成犯罪,顶多是批评教育、道德谴责。但是如果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另有他图,例如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进行诈骗则会触犯招摇撞骗罪。

冒用国家公职人员亲属身份涉嫌诈骗罪。单纯炫耀与公职人员的关系不构成犯罪,但如以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产,且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则可能构成诈骗罪。因此,冒充公职人员亲属诈骗是违法行为。

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实施诈骗,最少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能同时被剥夺政治权利。诈骗罪是一种侵犯个人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通常涉及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诱使被害人作出错误判断,从而骗取大量公私财物。对于冒充人民警察等特定公职人员的诈骗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若冒充人民警察,情节恶劣,刑罚和罚款将相应加重,最高可达十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