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巡达律师事务所
王少滨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吉林巡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担任吉林市船营区政协常委、吉林仲裁委仲裁员、吉林市政法委涉法涉诉疑难案件评查组成员,船营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等职务。同时担任多所学校、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秉承诚实守信、执业为民的服务理念,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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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对获得取保候审的涉案人员,如果发现他们有较大社会危害性或可能妨碍司法,那么会被逮捕并羁押在看守所。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如果嫌疑人涉嫌犯罪且有证据支持,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仅靠取保候审无法防止其社会危害,必须逮捕他们,以防他们再犯罪、危害安全、伪造证据、报复或逃避法律。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被拘捕人士是否收押于看守所不仅取决于检察官的批准。公安机关决定逮捕时需向同级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及案宗资料和证据,构成完整证据链,由检察机关审查核准。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取证中,对符合法定紧急情况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强制性手段,限制其人身自由。

在检察院同意不予批捕的情况下,被拘留人通常在三十七天内能从看守所释放。如果检察机关在审批过程中未作出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及时通知检察机关。释放的具体操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确保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被拘捕人士是否收押于看守所不仅取决于检察官的批准。公安机关决定逮捕时需向同级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及案宗资料和证据,构成完整证据链,由检察机关审查核准。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取证中,对符合法定紧急情况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强制性手段,限制其人身自由。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检察院不予批捕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