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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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主体在集资诈骗案件中属于从犯的角色,一般而言,因其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往往较之主犯稍显轻微,因此在量刑方面也将会得到相较于主犯更为宽容的评判。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依据其所涉及的犯罪情节及作用进行相应的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至于最终的刑期裁定,则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与评估。

诈骗17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此类犯罪对社会秩序破坏极大,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社会影响以及嫌疑人的悔罪态度等因素,确保公正量刑。

侵占罪的法定最高刑事惩处量刑期限定格于五年有期徒刑,然而诈骗罪的最高刑罚则需要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具体包括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这两个区间内。若行为人实施诈骗活动的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其所应承受的最高刑期将可能高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关于合同诈骗罪之刑期的问题,主要取决于犯罪行为的情节及其涉及的金钱数额。

若该种行为被认定为涉及招摇撞骗罪,那么冒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招摇撞骗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情况较为严重,则需承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责任。另外,如果是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将会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