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
陈军律师,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从事律师工作近二十年,执业以来先后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律师,江阴市首届十佳青年律师、江阴市司法局先进个人,被聘任过江阴市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成员,报送的案例《从史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看非法集资》被评为江阴市“以案释法”优秀案例。 陈军律师擅长刑事辩护,自执业以来,本着以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以专业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认可为原则。担任过重大疑难刑事案件、集团犯罪、电信集团诈骗,普通刑事案件等上百起各类型刑事案件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变更罪名、从轻判处或者缓刑等不同的辩护效果。积累了丰富的辩护实战经验,思路清晰,逻辑缜密,沉着冷静,充分发挥辩护律师的积极作用,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以优质专业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获得业内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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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被通知前往检察院签字是否合法在完成取保候审程序后,当事人再度被通知前往相关部门签署文件,此举乃属正常情况。所谓取保候审,即为公安机关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自行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工作、不干扰案件调查,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按时出庭。

异地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可能会传唤当事人去检察院,这是正常的法律程序。被取保候审的人要遵守《刑法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比如不能离开居住地,要及时告诉检察院自己的住址、工作或联系方式有没有变动,要按时去检察院应讯,不能干扰证人作证,也不能销毁、篡改或伪造证据。要是违反了规定,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取保候审期间,检察机关对签到次数没有固定要求,会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主要是为了告知相关权利义务、询问案情、签署法律文件等。整个流程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进度以及检察机关工作安排等因素的影响,目的是确保程序的公正和高效。

取保候审快到期了,要是接到检察院的通知,一定要按时去。这可能是要对案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清楚情况,也可能是告诉咱们案件的进展和后面的安排。去了检察院,要老老实实地回答跟案件有关的问题,好让检察院的工作顺利进行。要是有啥疑问,可以找律师问问,也得严格遵守检察院的要求。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接到检察机关的电话询问,这可能是对案件细节的探究、证据的核实、权益的说明或侦查的需要。无论如何,都要按照要求准时赴检。这是司法程序的必要步骤,积极配合对于案件的处理和自身权益的保障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