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怀孕
监外执行时,要定期去指定
医疗机构检查,但检查频率无统一标准。
2.
司法机关会要求定期提交体检报告,确保符合
监外执行条件,检查可能每月或每季度一次,依实际情况定。
3.若发现身体状况不符标准,司法机关有权决定是否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这样做是为保障
司法执行公正严肃。
案情回顾:小何因
犯罪被
判刑,但因其怀孕被决定监外执行。司法机关要求小何定期提交身体检查报告,以确认其怀孕及身体状况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小何认为检查频率过高,给自己带来诸多不便,希望降低检查频率,而司法机关坚持认为应按规定频率检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怀孕监外执行期间需定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但具体检查频率无统一固定标准,司法机关会依实际情况确定,目的是持续掌握罪犯身体情况。
2、若发现罪犯身体状况不符合怀孕监外执行标准,司法机关有权决定是否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小何认为检查频率高的想法不能对抗司法机关为保障及时准确了解其身体状况、维护司法执行严肃性与公正性而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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