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离婚时,夫妻可自行协商共同
房产归属,协商好就按结果处理。
2.协商不成,法院判决遵循以下原则: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若孩子小且女方
抚养概率大,房产可能多分给女方。
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
出资、
还贷多的一方会被考量。
参考房屋实际使用情况,长期居住者较有优势。
3.一方婚前付首付、
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归
产权登记方,未
还贷款是其
个人债务,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案情回顾:小何和小丽为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一套房产。现两人决定离婚,对于该套
夫妻共同房产的归属产生争议。小何认为自己在
购房时出资较多,且婚后参与还贷的比例也更大,房产应归自己所有;小丽则称孩子年幼,自己获得
抚养权的可能性大,为了孩子的稳定生活,房产应归自己。双方无法
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归属双方可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本案中双方协商不成,需由法院介入处理。
2、法院判决时会遵循相关原则,一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本案中小丽
抚养孩子可能性大,此因素可能使房产倾向女方;二是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小何出资多、还贷多,该情况对其争取房产有利;三是结合房屋实际使用情况。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像本案若存在类似情况,法院可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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