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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贿赂不办事是否构成受贿罪

时间:2025.05.21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127人
律师解析:
1.首先明确,收取贿赂不办事会构成受贿罪。
受贿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借助职务便利,主动索要他人财物,或者违规收下他人财物,还为他人谋取利益。
2.“为他人谋取利益”涵盖三个阶段:
承诺、实施和实现。
只要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就算符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
比如,国家工作人员收下他人财物时,按照对方提出的具体请求,承诺会为其谋取利益,这就满足了该要件。
3.即便收了贿赂,最后没实际帮行贿人办成事,也满足受贿罪的构成条件。
在司法实际操作中,这种行为仍会被认定为受贿罪。
一旦被认定,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简单来说,国家工作人员收了别人的贿赂,不管有没有把事办成,都可能构成受贿罪,要受到法律制裁

案情回顾:

小朱系国家工作人员,小李为了让小朱利用职务便利帮自己在项目审批上开绿灯,给小朱送了20万元。小朱收下钱后承诺会帮忙,小李便安心等待结果。然而,小朱并未实际为小李办事,项目也未获批。小李认为小朱收钱不办事,要求退还钱财,小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受贿罪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这里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包含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小朱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小李财物并承诺帮忙,符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
2、即使小朱最终未实际为小李办事,也满足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行为会被认定为受贿罪,小朱应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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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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