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缴费通知与期限:
法院
立案后,会给
当事人送达缴纳
诉讼费用的通知。
当事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一般是从收到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
2.异议申请:
要是当事人接到通知后,觉得法院算的
诉讼费金额不对,能向法院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核。
不过,缴费期限不会因此改变,仍需在原本规定的7日内缴费。
3.未缴费处理:
如果当事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原告会按自动
撤诉处理,
上诉人则按
撤回上诉处理。
4.特殊情况处理:
要是当事人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况,可以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
最终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决定。
案情回顾:小丽
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向其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告知需自收到通知次日起7日内缴费。小丽收到通知后,认为法院计算的诉讼费金额有误,遂向法院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核。然而,在提出异议后,小丽未在原规定的7日内缴纳诉讼费,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小丽称自己经济困难,想申请缓交诉讼费。
案情分析:1、法院立案后向当事人送达缴费通知并规定7日缴费期限,符合法律规定。小丽对诉讼费金额有异议申请复核,缴费期限不受影响,仍需在7日内缴费。
2、小丽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符合程序。小丽虽称经济困难想申请缓交,但未在规定缴费期限内提出申请,法院是否准许缓交需进一步审查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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