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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认定时间

时间:2025.05.1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66人
律师解析:
1.认定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时间,关键看其行为是否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一般从债务人知道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时起算。
2.临近债务到期低价转让主要房产,且受让人知晓债务情况,转让行为发生时可认定恶意转移。
3.债权人发现此类行为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撤销权,需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自行为发生五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

案情回顾:

小朱是债权人,小李是债务人。临近债务到期,小李突然将其主要房产低价转让给小胡,且小胡知晓小李对小朱的债务情况。小朱发现后认为小李此举是恶意转移财产,损害了自己的债权实现,而小李则坚称转让房产是正常交易。

案情分析:

1、判断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时间,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小李在临近债务到期时低价转让房产,且受让人小胡知晓债务情况,从转让房产行为发生时,可认定小李恶意转移财产行为开始。
2、小朱作为债权人,若发现小李的行为可能损害自身利益,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撤销权。不过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小朱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自小李转让房产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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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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