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强制措施精选解答 > 检察院不批捕是检查管给定吗

检察院不批捕是检查管给定吗

时间:2025.05.19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103人
律师解析:
1.检察院不批捕的性质
检察院不批捕是依据法律规定与案件实际情况所做的决定。
逮捕属于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
2.审查考量因素
当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时,会从多个方面综合考量。
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犯罪事实是否清晰等。
3.不批捕的情况
若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条件,就会作出不批捕决定。
像是犯罪情节比较轻,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并且不会再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况。
4.不批捕的意义
这一决定体现了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是对刑事诉讼活动的一种把关。
其目的在于保证强制措施的适用既合法又恰当,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司法程序的公正。

案情回顾:

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小朱。公安机关认为小朱盗窃数额较大,有社会危险性,应予以逮捕。但小朱家属称小朱是初犯,犯罪情节较轻,且案发后主动退还了全部赃款,有明显悔罪表现,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小朱不批捕。

案情分析:

1、逮捕是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检察院审查批捕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包括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社会危险性、犯罪事实是否清楚等。
2、本案中,小朱虽涉嫌盗窃,但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检察院认为其不符合逮捕条件,作出不批捕决定,这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强制措施适用合法、恰当,保障了小朱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程序公正。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 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 更多>>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