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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购买赃物如何处理

时间:2025.05.1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276人
律师解析:
第三人购买赃物,处理规则如下:
1.善意第三人:
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合理的价格购买到赃物,按照相关法律,其可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能要求追回。
不过,这并不代表第三人完全没有责任。
公安机关有权责令其将赃物返还给原所有权人,或者直接没收赃物。
2.恶意第三人:
若第三人明知是赃物仍然购买,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依据法律,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可能会并处罚金,或者单独判处罚金
如果情节严重,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
具体的量刑,会根据购买赃物的价值、购买次数等情节来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的自行车被盗,后该自行车被小偷卖给了小胡。小胡并不知晓这是赃物,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小朱发现自行车在小胡处后,要求小胡返还。小胡认为自己是正常购买,不应返还。而小李明知小朱的另一辆被盗自行车是赃物,仍予以购买。

案情分析:

1、对于小胡这种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取得赃物的善意第三人,依据《民法典》规定,其本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原所有权人小朱无权追回。但公安机关可依法责令小胡将自行车返还给小朱或予以没收。
2、小李明知是赃物而购买,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刑法》规定,会根据其购买自行车的具体情况综合判定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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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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