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预售款能否优先用于
还贷,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从法律层面看,通常在没有法定优先权规则时,预售款不能理所当然地优先还贷。
以企业
破产程序为例,此时有特定的清偿顺序,职工
工资和
社保费用等会优先于普通债权得到清偿。
要是预售款涉及
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情形,可能会优先保障消费者权益等特定方面,而不是优先拿去还贷。
不过,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比如双方明确规定预售款要专款专用,专门用于还贷,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预售款可以优先还贷。
总之,判断预售款能否优先还贷,不能只看一方面,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其他相关的具体情形。
不能一概而论地说预售款能或者不能优先还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案情回顾:小何公司因
经营不善进入破产程序。小胡是该公司
债权人,要求用预售款优先偿还自己的货款。然而,职工代表小丽等人认为应先保障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同时,消费者小静称自己交付的预售款应优先保障其消费权益。小何公司表示,与小胡的合同中约定预售款专款专用用于还货。各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若无法定优先权规则,预售款不能当然优先用于还货。在破产程序中有特定清偿顺序,职工工资、社保费用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2、若预售款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情形,可能优先保障消费者权益。但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如本案中小何公司与小胡约定预售款专款专用还货,应按约定执行,需综合判断预售款能否优先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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