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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不正当利益如何认定

时间:2025.05.16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090人
律师解析:
商业贿赂不正当利益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实体违规利益:
这指的是行贿人通过行贿行为获得的违反相关规定的利益。
这些规定涵盖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等方面。
例如,通过行贿拿到非法经营资质,使得原本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能够开展业务;
或者行贿以逃避应缴纳的税款,损害国家财政收入。
2.程序违规利益:
此类利益是在违反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程序下取得的竞争优势。
以招投标为例,行贿者通过贿赂获取标底,从而在众多竞争者中中标,这种行为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3.不确定利益:
当利益的归属不确定时,若通过行贿手段去谋取,就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利益。
比如争取政府补贴、项目审批等情况,在正常程序中有多个竞争方且大家获得的可能性相近,行贿获取利益就属于不正当行为。
不过,如果利益是基于自身条件符合规定应得的,即便使用了不正当手段争取到,也不视为不正当利益。
总之,判断利益是否正当,关键在于获取手段是否违反正常市场秩序和法律法规。

案情回顾:

小何为了让自己的公司获得非法经营资质,向相关审批人员小李行贿。同时,小胡在一次招投标项目中,为获取标底从而中标,向负责标底保管的小静行贿。另外,小丽所在公司在争取政府补贴时,与其他公司竞争激烈且获补贴可能性相当,她通过向审批官员行贿来争取该补贴。

案情分析:

1、小何通过行贿获取非法经营资质,属于通过行贿获取违反法律规定的实体违规利益,此利益为不正当利益。
2、小胡在招投标中通过贿赂获得标底从而中标,违反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程序,取得了竞争优势,属于程序违规利益,该利益不正当。
3、小丽所在公司在竞争政府补贴时,正常程序下有多个竞争方且可能性相当,她通过行贿手段谋取,属于不确定利益且手段不正当,此利益为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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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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