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破产债权确认
诉讼收费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按财产案件收费:
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按照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例如,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
这种收费方式与案件涉及的财产金额紧密相关。
2.按非财产案件收费:
在实践中,部分法院会按固
定金额收取费用,这个固定金额通常为几百元。
与财产案件按比例收费不同,非财产案件收费不考虑案件所涉财产的具体金额。
最高人
民法院相关批复明确,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应按财产案件标准计收
诉讼费。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操作存在差异。
有些法院严格按照财产案件标准收费,而有些法院则按非财产案件收取。
因此,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的具体收费,需要结合案件涉及的金额以及当地法院的具体规定来最终确定。
案情回顾:小许的
公司破产,其申报债权后与
破产管理人就债权确认
产生纠纷,小许遂提起破产债权确认诉讼。对于该诉讼的收费标准,小许认为应按非财产案件固定金额几百元收取,而破产管理人则主张按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若按财产案件收费,需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若按非财产案件收费,部分法院会按固定金额收取。
2、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批复虽指出应按财产案件标准计收诉讼费,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操作有差异。所以本案具体收费需结合案件涉及金额及当地法院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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