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我国虽无拒不承认收现金贿赂罪,但收现金贿赂可能构成
受贿罪。
即便受贿者不承认,
司法机关也会依
证据定案。
2.《
刑事诉讼法》强调判案重证据,无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也可
定罪量刑。
3.司法机关会收集
行贿人
证言、转账记录等证据形成证据链。
证据达标,即便受贿者不承认,法院也能依法定罪。
4.受贿罪依数额和情节
量刑,最高可
判死刑。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单位工作人员,被指控收受小胡给予的现金贿赂。小朱拒不承认
收受贿赂一事。司法机关为查明真相,积极
收集证据,找到了行贿人小胡的证言、两人之间的转账记录以及相关物品交易记录,还有知情人小丽的证言。这些证据能否形成完整证据链,在没有小朱口供的情况下,能否认定其构成受贿罪成为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1、在我国没有拒不承认收现金贿赂罪,收现金贿赂可能涉及受贿罪。当受贿者拒不承认时,司法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2、本案中,司法机关收集到行贿人证言、转账记录、物品交易记录、知情人证言等证据。若这些证据能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小朱收受现金贿赂的事实,即便小朱拒不承认,法院也可依法对其定罪量刑,受贿罪会根据受贿数额及情节判处相应
刑罚,最高可至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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