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手写账本属
书证,可作
证据,但法院是否采信,要看是否符合证据三性。
2.真实性需证明账本是如实记录,可通过
笔迹鉴定、
证人证言等证实。
3.合法性要求账本获取方式合法,不能通过
违法手段取得。
4.关联性指账本内容要和案件事实紧密相关,能证明交易等相关事实。
5.满足条件的手写账本有证明力,结合合同、转账记录等其他证据,证明力更强。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存在
经济纠纷,小朱称小李欠其货款未还,为此小朱拿出一本手写账本作为证据,上面记录着小李每次拿货的数量和金额。小李则否认该账本的真实性,认为是小朱
伪造的,还质疑账本取得可能存在不合法情况,双方就该手写账本能否作为小李欠款的证据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该手写账本属于书证,其能否被法院采信需符合证据三性。关于真实性,小朱若想证明账本为真实记录,可通过笔迹鉴定、证人证言等方式佐证。
2、合法性方面,小朱要证明账本的取得方式合法,不能是通过
胁迫、非法侵入等违法手段获取。关联性上,若账本内容能证明小朱与小李的交易往来、
债权债务关系,就满足关联性要求。若满足这些条件,账本有证明力,为增强证明力,小朱还可结合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形成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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