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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三角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5.05.05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177人
律师解析:
1.三角诈骗的构成
三角诈骗是一种特殊的诈骗形式。
在三角诈骗中,行为人会实施欺骗行为,让受骗人产生或维持认识上的错误。
受骗人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对被害人的财产进行处分。
随后,行为人或者第三者会因此取得财产,而被害人则会遭受财产损失
比如,骗子欺骗商场店员,让店员以为其有合法权限拿走顾客寄存的物品,店员基于错误认识将物品交给骗子,顾客财产受损。
2.立案标准
在司法实践里,对于三角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以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来划分的。
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相应数额标准时,公安机关会立案追诉
不过,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具体执行标准有所差异。
各地可以在上述幅度内确定适合本地的标准,像有的地区规定诈骗五千元以上就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可予以立案

案情回顾:

小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骗行为,让小胡产生认识错误。小胡基于此认识错误,将小丽价值5000元的财物处分给小何。小丽发现财物丢失后报警,而该地区规定诈骗五千元以上即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可立案,小丽与小何就小何是否构成诈骗罪及应否立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小何实施欺骗行为使小胡产生认识错误,小胡基于错误处分小丽财产,小何取得财产,小丽遭受损失,符合三角诈骗的构成要件
2、该地区规定诈骗五千元以上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可立案,小何诈骗财物价值5000元,达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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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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