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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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是说,如果你们签了个借钱的合同,但是关于要给人家多少利息这件事儿可没说清,甚至连大概的数都没有,那就得看你们那儿或者是你和你朋友这种情况下的规矩和习惯,还有就是市场上的利率水平等等这些因素来决定这个利息应该是多少。比如说,如果你跟你朋友借钱,而且在合同里也没提到利息的事儿,那就相当于你们俩默认没有利息。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之规定,若借款合同未就支付利息事宜作出明确约定,则应被理解为无须支付任何利息。因此,如借据上并未注明利息事项,从法律角度来看,可视为无需支付利息。这也就意味着,借款人无需承担支付利息的义务,除非双方能就此问题达成补充协议,且该协议内容并不违反国家关于高利放贷相关法规的规定。

在我国民事借贷领域中,法院所认可的利率具体是多少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民间借贷利息不得超出年化率15.4%,该比例即为司法保护上限。在此范围内,所达成的利率约定皆属合法有效。借款人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向出借方支付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如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越了借款合同成立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之数,则此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敬请注意如下几点重要规定:其一,在借贷合同关系中,倘若未有明确订立利息相关条款的情况下,若是出资人宣称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期间所产生的利息,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会对此种主张予以认可;其次,针对涉及到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例如:法人与法人以及单位与其之间),若借贷双方对于借贷利息方面的约定有所含糊不清,此时,作为出资者,其有权向法院提出主张利息的请求,该请求基础应基于民间借贷合同的具体内容,同时还需要结合该地或者是争议各方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才可得出相应结果;再者,假如未曾约定利息,但是借款人自愿承担,甚至是在此基础上以高于原本约定的利率自愿承担利息或违约金,而且此举也未对国家、集体以及其他第三方利益造成任何的损害,那么人民法院将会对此保持默认的态度,不对其行为加以干涉。

债务利息请求的起诉时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向法院主张并维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如果法律有特殊规定,就得按照特殊规定来。诉讼时效通常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损以及义务人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