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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老赖列入失踪人员吗

时间:2025.05.04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82人
律师解析:
1.老赖和失踪人员概念不同,老赖是有能力履行义务却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不能随意把老赖列为失踪人员。
2.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
若老赖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也能申请。
3.宣告失踪要按法定程序,由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判定。
宣告后会为其财产指定代管人处理债权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被认定为老赖。小朱之后下落不明,债权人小李想直接将小朱列为失踪人员。但小胡认为不能随意将老赖列为失踪人员,要按法定程序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老赖和失踪人员是不同概念,老赖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而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2、本案中小李不能因为小朱是老赖就直接将其列为失踪人员,需按法定程序申请,由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定是否宣告小朱失踪。若宣告失踪,会为小朱财产指定代管人处理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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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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