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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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未成年人(即年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者)是否具备从事暑假兼职工作的权益问题,需要针对具体情形加以判断和确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未成年工或青少年工人的概念是指年龄处于年满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的劳动者。他们作为劳动法的重要主体,同样具有享受劳动权利和进行劳动活动的能力。

故意伤害刑事犯罪,即使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就可以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需要根据情节进行判断。对伤者的伤情要进行司法鉴定,有两种可能:第一,鉴定结果不属于轻伤的,违反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被拘留并处罚款。第二,鉴定结果属于轻伤或者是重伤,那性质就完全不同了,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若故意破坏公共或私人财产并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情节,应追究刑事责任。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从宽或减轻处罚。法院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年龄、动机、影响及悔改表现等因素,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但通常会从宽处理。

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若参与斗殴并导致伤害,处理原则如下:满十六周岁且造成轻伤及以上者,将受刑事追责,但量刑时会从轻或减轻;若仅造成轻微伤,需承担行政责任,同样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理。这一原则旨在既维护法律尊严,又考虑青少年的成长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