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网络赌博能否构成赌博罪

网络赌博能否构成赌博罪

时间:2025.05.0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305人
律师解析:
1.网络赌博或构成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就属此列。
网络里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达5000元、赌资累计达5万元、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等情况,算聚众赌博,会认定构成此罪。
2.为网络赌博提供多种服务,收取服务费达2万元以上,或为赌博网站做代理接受投注,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3.实施网络赌博犯罪,要依法担责。

案情回顾:

小朱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组织小胡、小丽、小静等多人进行赌博。一段时间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了25人,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了6万元。同时,小胡为该网络赌博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收取服务费3万元。后被警方查获,小朱和小胡对自身行为性质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只是偶尔组织大家玩,不算犯罪,小胡也觉得自己提供技术服务不算犯罪。

案情分析:

1、小朱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其行为符合聚众赌博的情形,构成赌博罪。
2、小胡为网络赌博提供技术支持,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实施网络赌博犯罪,小朱和小胡均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网络赌博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并且构成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也会构成赌博罪。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所谓聚众赌博是指下列情况:...... 更多>>
  • 网络赌博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并且构成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也会构成赌博罪。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所谓聚众赌博是指下列情况:...... 更多>>
  • 网络赌博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并且构成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也会构成赌博罪。 一、赌博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2、客观要件,...... 更多>>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