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书生效日期的计算方式有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具体如下:
一般情形
1.终局裁决:
若仲裁裁决属于终局裁决,那么自该裁决作出之日起便立即生效。
2.非终局裁决:
对于非终局裁决,
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有十五日的时间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若在这十五日内当事人未起诉,裁决书便发生
法律效力。
特殊情形
1.
强制执行审查:
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
申请强制执行时,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经过两级法院执行机构的审查。
2.撤销申请处理:
仲裁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在法定期限内,若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出
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或者虽申请但被法院驳回,此时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需要提醒的是,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仲裁裁决书的具体生效时间也可能存在差异。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小朱认为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应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小李却觉得是非终局裁决,要等自己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才生效。之后小朱申请强制执行裁决,小李又提出执行时仲裁裁决需两级法院执行机构审查,且认为在法定期限内他还有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若该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若非终局裁决,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需先确定该裁决性质来判断生效时间。
2、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时,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确实需经过两级法院执行机构的审查。同时,在法定期限内,若当事人未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被驳回,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