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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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赃物,公安机关到访该如何应对若当事人在完全无知无觉的状况下接纳了他人所非法侵占之赃物,那么他们应当立即选择向警方报告这一情况,并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努力追回被窃取的财务或物品。在法治社会中,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果察觉到存在犯罪行为或是犯罪嫌疑人的踪迹,都拥有传达这份信息给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抑或人民法院的权力以及履行这项职责的义务。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赃物一般不构成犯罪。“不知情”就是没有犯罪的故意。但是,要判断是否达到“知情”程度,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交易价格是否合理,物品来源是否可疑,交易场景和方式是否正常等等。如果在交易后知道收到的物品是赃物,当事人应该立即主动上交给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收受赃物不一定会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清楚知道”。要是知道是犯罪所得还窝藏、转移等,可能会变成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司法实践中,“清楚知道”需要综合考虑交易的时间、地点、价格和物品特点。比如说,价格比市场价低很多或者来源不明,就容易被认为是“清楚知道”。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不会有意去接收赃物。但如果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收了赃物,通常不会被判定有罪。然而,如果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还故意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赃物来掩饰或隐匿,那么就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在这种情况下,收受赃物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知道了还继续占有或处理,那就可能违法了。法院在判断是否“明知”时,会考虑物品的原始出处、成交价格、交易方式等因素。如果是以超低价格购买了可疑物品,法院可能会认为是明知的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