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集资性质认定
公司内部集资的性质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要是公司在正常经营时进行内部集资,这种情况通常可认定为民间
借贷关系。
2.
破产清偿顺序当
公司破产进入
破产程序后,需依据破产
法规定按法定清偿顺序分配财产。
一般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接下来依次清偿职工
工资、
社保费用以及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
而公司的集资款就属于普通债权的范畴。
3.集资款回收情况
集资款能否全额拿回要看
公司破产财产的情况。
如果
破产财产足够,集资者有可能部分或全部拿回集资款。
但要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就会按比例分配,这种情况下集资者可能无法全额拿回集资款。
4.建议
为了最大程度争取拿回集资款,集资者要尽快申报债权。
向
破产管理人提供相关的集资凭证等材料,积极参与破产
财产分配程序。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公司因经营需要进行内部集资,小许参与其中投入一笔资金。后公司
经营不善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小许认为自己的集资款应优先得到偿还,而公司破产管理人表示需按法定清偿顺序分配。小许对此存在疑惑,不确定自己能否拿回全部集资款。
案情分析:1、本案中公司内部集资若属正常经营下的集资,可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依据破产法,破产财产应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保及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集资款属于普通债权。
2、若公司破产财产足够,小许有可能部分或全部拿回集资款;若财产不足,按比例分配后可能无法全额拿回。小许应尽快申报债权,提供集资凭证参与分配,最大程度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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