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不同程序的
审理期限有所不同。
具体如下:
1.
一审案件
简易程序:
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需在
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结工作。
这种程序通常适用于
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
普通程序: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正常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
若还需继续延长,就需报请上级人
民法院批准。
2.上诉案件:
上诉案件的审理时间要结合一审的审限以及
二审的复杂程度来确定。
通常,二审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
总体来说,从收到上诉书到判决结案的时间大致处于上述范围,但实际时长会因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区别,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
证据收集难度等都会影响最终的结案时间。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然而,三个月过去案件仍未审结。小许认为法院未在规定时间内审结违反程序,要求尽快判决;而法院称案件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审限。后小李不服
一审判决上诉,小许又担心二审时间过长。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本案法院若无法定特殊情况
逾期未结,程序存在瑕疵。
2、上诉案件通常二审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具体结案时间会因案件不同而有差异,小许和小李需等待法院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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