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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

时间:2025.04.1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00人
律师解析:
借贷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需分多种情况来看:
1.约定管辖
若借贷双方有约定管辖法院,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应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2.未约定管辖: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这里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例如在借款合同纠纷中,出借人所在地法院就有管辖权
当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借贷诉讼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并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此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若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同样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明确借贷诉讼管辖法院的不同情形,有助于当事人在遇到借贷纠纷时,准确找到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何向小李借款5万元,双方未约定管辖法院。后小何到期未还款,小李欲起诉。小李认为应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为自己是接受货币一方;小何则认为应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双方就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借贷双方未约定管辖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若合同有实际履行,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小李作为出借人,是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2、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才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本案情况并非如此。所以小李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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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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