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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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边的第一百零九条跟第一千零三条讲,咱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还有自尊心都得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随便让别人欺负我们。假如有个人因为欠款不还而挨了揍,那他就可以用这两条法律条款来告那些伤害他的人。这个受害者可以说他的人身权益受到了侵犯,然后要求那些伤害他的人停手、消除威胁、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且还能根据他实际遭受的损失要求赔偿。

打官司的话,你得知道啥条件才行。首先要有具体的诉求和道理吧。举个例子来说,假如有人欠了你300块钱就是赖着不给你,那你就可以说你们俩之间肯定有利益冲突,这个人就是你要告的那个人,你的诉求是让他把那300块钱还给你,道理就是他没按照之前说的那样还你钱嘛。所以,你就可以根据这条法律条款去法院告他,让他把那300块钱还给你。

起诉你得先看看你手上的证据够不够多,要有真凭实据,而且得说清楚为什么要告他。比如说,你借给别人钱,人家迟迟不肯归还,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根据这个法律条款来起诉他,要求他把钱还给你。然后,说到能不能提前起诉这件事,法律上对此并没有硬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你觉得自己有道理,符合法律条款的要求,就能去法院告他们。

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也就是第一百八十八条,咱们讲一下这个时间限制。在你的权利被侵犯后,你要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件事,从那天开始算起,你只有三年的时间来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了这三年,那就没办法,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法院才能考虑让你延长。假设欠钱是十年前的事儿,那你就要从你发现或者应该发现他欠你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如果你在这十年内什么都没做,那你可能就超过了这个期限,法院可能就不会帮你了。

在中国,我们是有民法典保护的。根据里面的第九百八十五条,假如有个人得到好处却不是靠合法途径拿到的,那他就要把这个好处还给别人。不过,这条法律也说了,有三种情况是例外的,比如“明明知道自己没必要还债,却还是还了”这种情况就不行。如果有人欠你钱却不肯还,那就是他没尽到还债的责任。如果这个人明明知道自己应该还债,却故意不还,那就可能会被认为是“明明知道自己没必要还债,却还是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