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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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我们是有民法典保护的。根据里面的第九百八十五条,假如有个人得到好处却不是靠合法途径拿到的,那他就要把这个好处还给别人。不过,这条法律也说了,有三种情况是例外的,比如“明明知道自己没必要还债,却还是还了”这种情况就不行。如果有人欠你钱却不肯还,那就是他没尽到还债的责任。如果这个人明明知道自己应该还债,却故意不还,那就可能会被认为是“明明知道自己没必要还债,却还是还了”。

要是你遇到了别人欠了你钱却一直赖着不肯还的情况,别担心,你完全可以去人民法院告他们,让他们乖乖把钱还给你。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己写起诉状有点儿费劲的话,也可以选择口头起诉,到时候人民法院会帮你记录下来,然后告诉那个欠你钱的人。如果那个人还是死活不肯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书来还你钱,那么你就可以去找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样就能用法律手段逼迫他还钱了。

在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在提出诉讼时,需严格满足四项有限制性标准,其中重要的一点便是,作为原告即必须要与相关案件具有明确且直接的利益冲突关系。

若阁下为因欠款事宜而存在直接法律利益冲突的当事人,并具备提供清晰被告(支付欠款义务人)详尽诉讼请求(催促还款)以及事实依据与理据(借贷之实际情况及其对方未能依照合约还款)等条件,同时该纠纷确属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民事诉讼范畴且在其权限地域内,那么阁下当然拥有起诉的法定权利。

倘若您身为同欠款事宜有着直接密切联系的公民身份,又能同时具备向人民法院提交案件所需的明确信息——比如清晰具体的被告(即实际的欠款人)、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如要求对方偿还债务等)以及相关的事实及理由(针对债务关系的明确存在以及对方因故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具体情况等),那么您自然就拥有了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权利。只要您所递交的起诉状满足以上所述所有必要条件,人民法院必定会予以认真考虑并受理您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