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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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那个人欠你钱耍赖不想给你的话,那你就去法院告他呗。首先得准备个诉状,然后根据被告的数量再多准备几份。要是你自己不会写这个东西,其实也没关系,你可以找个律师帮你把想法说给法官听,法院收到你的投诉后,会做好记录并且通知他们。打官司的时候,别人判了你好处或者调节结果对你有利,对方就得乖乖地照办。可如果他还敢抗拒的话,那你就可以请求法院实行执行任务,让他履行还款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请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在此意义之下,若债务人拖欠款项且未能偿还,则债权人理应在了解或意识到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债务人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年内启动诉讼程序。倘若逾期逾越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人民法院通常将无法提供保护,除非自权益受侵害之时起已逾二十年,又或是存在特定情形,经权利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方可酌情决定予以延长。

在面临他人强迫书写的欠条或借款协议时,受害者有权通过报警或司法途径解决。被迫签署的协议可申请无效,如遭受胁迫,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撤销。要成功撤销,需提供证据证明胁迫事实,如相关录音录像、通信记录等。因此,被迫写的欠条并非绝对无法撤销,但取证至关重要。

当债务纠纷发生,债权方有权协商或诉诸法律追偿。债务人应履行偿还义务,不论约定详细与否。如约定不清,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提前通知借款人还款是债权人的权利。

对于丢失欠条的情况,你也是可以进行起诉的,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证据包括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如果还有证人见证的话,就最好不过了。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