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孩子摔倒骨折的责任判定上,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下面分情况说明:
1.无需担责情况:
要是孩子玩耍的场所和设施没有安全隐患,您也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比如孩子玩耍时,您在旁边适当看护、及时提醒,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不用承担责任。
2.需担责情况:
如果家里存在导致孩子摔倒骨折的危险因素,像地面湿滑没及时清理,或者有未妥善固定的尖锐物品,那么您可能要承担一定的
过错责任。
3.减轻责任情况:
要是孩子自身存在重大过失,比如故意做出危险行为导致骨折,这种情况下可以适当减轻您的责任。
4.
监护人责任:
孩子的监护人有
监护职责,如果监护不力,也可能需要分担部分责任。
遇到这种事,建议双方先友好协商
赔偿事宜。
要是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责任比例。
案情回顾:小朱邀请小丽到家中玩耍,小丽在小朱家不慎摔倒导致骨折。小丽家长要求小朱家长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小朱家长认为自己家中设施无安全隐患,且已提醒过小丽注意安全,不应担责。此外,小丽在玩耍时有故意奔跑等危险行为,小丽家长也存在监护不力的情况。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若小朱家长对孩子玩耍场所及设施无安全隐患且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如适当看护提醒,可能无需担责。若小朱家存在危险因素致小丽摔倒,小朱家长可能需担过错责任。
2、小丽自身若有重大过失,如故意做危险行为,可适当减轻小朱家长责任。同时,小丽家长监护不力,也可能分担部分责任。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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