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监事可列席
董事会会议,有权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这能让监事及时了解决策过程与内容,发挥监督职能。
2.监事无董事会会议
表决权,不能参与表决。
其职责是监督决策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3.监事参加董事会会议,角色主要是监督,而非决策参与者。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监事,小李是该公司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小朱依规定列席。会议讨论一项重要投资决策,小朱对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存疑,向董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然而,小李认为小朱只是列席,不应过多干涉决策,拒绝了小朱的意见。小朱则坚持自己有监督职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可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小朱的行为是在履行监督职能,其要求合理合法。
2、监事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不能参与表决事项,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决策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是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小李拒绝小朱意见的做法错误,应尊重监事的
监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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