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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收受了贿赂罪

时间:2025.04.14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401人
律师解析:
证明受贿罪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从多方面入手。
1.主体认定
受贿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这是判断受贿罪的基础,只有符合这一主体要求,才可能构成受贿罪。
2.客观方面证明
要证明受贿者利用了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这包括三种情况:
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实际实施了谋取利益的行为、最终实现了利益。
此外,还需证实受贿行为的存在,比如收受财物、回扣、手续费等。
3.证据收集与运用
书证
如受贿的票据、合同等,这些书面材料能直观反映受贿情况。
物证
像受贿所得的财物,是受贿行为的直接体现。
证人证言
包括行贿人以及相关知情人的证言,他们的陈述能提供关键线索。
视听资料:
例如受贿场景的录音录像,能更直观地还原事实。
这些证据要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才能有力证明受贿罪的成立。
在司法实践中,证据收集必须合法合规,保证其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这样才能准确认定受贿罪。

案情回顾:

小朱系国家工作人员,小胡为了让小朱利用职务便利给自己项目上提供便利,送给小朱一笔回扣。小朱收下后承诺会为小胡办事。后来小朱的确利用职务便利帮小胡达成所愿。小胡举报小朱受贿,小朱则称自己未利用职务便利,所收财物是朋友间的正常往来,不存在受贿。

案情分析:

1、从主体看,小朱是国家工作人员,符合受贿罪主体要求。
2、客观上,小朱利用职务便利为小胡谋取利益,且收受了回扣,符合受贿罪客观要件。
3、若有小胡行贿的票据、小胡和相关知情人的证言、受贿场景录音录像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就能有力证明小朱受贿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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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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