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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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内,多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内,多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于在两年内连续三次以上且每次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可认定为“多次盗窃”,依法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可并处或单处罚金。判决时需综合考虑财物价值、犯罪动机、社会影响及悔改表现等因素。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罚可能更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于在两年内连续三次以上且每次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可认定为“多次盗窃”,依法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可并处或单处罚金。判决时需综合考虑财物价值、犯罪动机、社会影响及悔改表现等因素。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罚可能更重。

两年内发生三次以上盗窃罪,应理解为两年内至少三次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盗窃行为,且每次非因同一原因被既往判罚或遗漏。此情况显示行为人主观恶意及对社会持续增强的损害。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多次盗窃属从重处罚情节,行为人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