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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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父亲所欠债务一般不需要女儿偿还。根据法律规定,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民事行为主体,要对自己的债务负责。只有在女儿是父亲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女儿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且遗产价值超过其债务份额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父母是否能代子女还债取决于是否有法定或合同约定的连带责任。若有,债权人有权要求父母与子女共同偿还;若无,则需审查债务转移协议的有效性。如协议有效,债权人可向子女追偿;否则,应向父母追责。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法定的连带责任。

作为被告的女儿,若未清偿对父亲的借款,父亲可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口头申请。法院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若符合条件则通知当事人,否则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原告对裁定不满可提起二次诉讼。法院将依法保障父亲的申诉权并作出判决。

若母女间存在书面借款协议,女儿需按期还款。逾期未还,根据《民法典》,女儿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补救或赔偿。如无明确还款期限,母亲可提醒女儿合理时间内还款。沟通无效后,母亲可诉诸法院,要求返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可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借款如无特别约定,无需书面合同。若有合同,应包含借款详情。若子女未依约还款,父母可凭合同及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本息。所需证据包括借款凭证、约定事项、出借履行证明及违约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