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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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罪,也可称之为“由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转化而来的抢劫罪”,其概念在于,行为人在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后,为了逃避打击或销毁犯罪证据,而在现场采取了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在判断对被害人施加的暴力行为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该行为是否发生在现场;其次,该暴力行为是否针对的是抓捕人员;最后,暴力程度是否已经达到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地步。

抢劫罪未遂是指已经实施了抢劫行为,但由于无法控制的外力因素,最终未能达到获取财产或伤人的目的。例如,在实施抢劫过程中,由于受害者的反抗、第三方的介入等原因,导致犯罪人无法顺利实施抢劫。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即使是未遂,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们需要明确抢劫罪未遂的定义和后果,以便更好地打击和预防这种犯罪行为。

对于如何具体界定抢劫罪责,其核心关键在于行为主体是否确实存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并且在实际行动中使用了诸如暴力、恐吓或者其他强制性手段。

根据刑法,抢劫金额巨大的话,是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并且还要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的“数额巨大”标准会因为地区经济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几万元人民币以上就可以被视为巨大了,这反映了犯罪的严重性和社会的危害性。

“暴力夺取”是指犯罪人通过激烈的肢体动作,让受害者无法反抗,从而强行夺取财物的行为。此行为需要在现场立即、紧急且效果显著。判断是否构成抢劫罪,需要考虑暴力的强度、手法、持续时间以及对受害者身心的影响。如果暴力使受害者无法抵抗,就符合抢劫罪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