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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挪用资金是否构成犯罪

时间:2025.04.11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1130人
律师解析:
公司股东挪用资金的行为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犯罪
当股东利用自己在公司的职务便利,把本单位的资金挪为个人使用,或者将资金借贷给他人,就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
该罪有三种情形:
一是挪用资金数额较大,并且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二是虽然挪用时间未超过三个月,但资金数额较大,且被用于营利活动;
三是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在法律上,对于挪用资金的数额有明确划分。
挪用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但不满一百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挪用资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则为“数额巨大”。
如果股东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必然会面临刑事处罚
当公司发现股东存在挪用资金的情况时,必须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首先要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像是资金流转记录、交易凭证等。
然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以此维护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股东,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50万元挪出,用于个人投资股票。公司发现后要求小朱归还资金,小朱称资金暂时无法收回。该资金挪用已超过三个月未还,公司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犯罪,小朱则觉得自己只是暂时借用,不构成犯罪,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公司股东,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50万元资金进行营利活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挪用资金数额5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2、公司发现小朱的行为后,应保留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小朱责任,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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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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