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借助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要是想告
合伙人职务侵占,需要满足下面这些条件:
1.主体方面:
合伙人得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只有在这类单位任职,才可能构成职务侵占。
2.行为方面:
合伙人利用了职务便利,像掌管财物的权力、熟悉业务流程等便利条件,以此实施侵占行为。
3.主观方面:
合伙人有
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故意,是有意为之。
4.客体方面:
该行为侵犯了单位财物的所有权,损害了单位的利益。
5.数额标准:
侵占的财物数额要达到较大,通常是6万元以上。
要是合伙人有上述这些行为,就可以收集相关
证据去维权。
证据包括侵占财物的凭证、账目记录、
证人说的话等。
收集好证据后,向公安机关
报案,后续公安机关会进行
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合伙人的
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合伙经营一家公司,小李作为公司管理人员,
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公司价值8万元的财物占为己有。小朱发现后,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欲追究其责任,但小李辩称自己只是暂借财物,并非非法占有,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主体上看,小李是公司管理人员,属于单位人员,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条件。
2、小李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且财物价值超过6万,侵犯了单位财物所有权,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满足职务侵占罪的
构成要件。小朱可收集相关凭证、账目、
证言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小李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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