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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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房产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即为该房屋的实际拥有者。然而,当涉及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屋时,即使房产证仅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姓名,若无双方特殊约定或赠与人、被继承人未明确表示仅将房屋赠与某一方,此种情况下,该房屋仍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房产所有权归属并非仅以房产证上署名为准,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通常而言,若房屋的出资或购买行为构成了一种法律认可的共有的形态,那么该房产自然应该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产,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协议作出相反设定,否则视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这被称为法定的共同财产推定原则。

房产证写谁名字由买房者自行决定,可以写自己的,也可以写其他人的。如果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看情况:其一、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出资购房方的名字;其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该方父母的子女名下。

谁买的写谁的名。我国的房产是以登记为准的,登记为谁的名字,产权就是谁的。但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