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贪污受贿辩护精选解答 > 挪用公款包括哪些情形和行为

挪用公款包括哪些情形和行为

时间:2025.04.08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997人
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国家工作人员借助职务之便,把公款挪作个人使用,用于非法活动,或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超3个月未还的行为。
具体情形有:
1.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开展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2.挪用公款用于投资、炒股、炒房等营利活动。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比如,国家工作人员甲把单位50万元公款用于自己炒股,此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若甲将20万元公款借给朋友赌博并从中获利,这是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挪用公款是严重违法之举,会遭受法律制裁
一旦发现有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相关部门会展开调查,依据挪用公款的具体情况及造成的后果,依法对其进行惩处,以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款的安全与正常使用。

案情回顾:

小许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他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的30万元公款挪用。其中20万元借给朋友小胡用于赌博,小许从中获利;另外10万元小许自己拿去炒股。三个月过去了,小许仍未归还这笔公款,单位发现后报警

案情分析:

1、小许将20万元公款借给小胡用于赌博并获利,属于挪用公款供他人开展违法犯罪活动,构成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2、小许将10万元公款用于炒股,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且其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应依法受到法律制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