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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给买房怎么不被要回

时间:2025.04.0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13人
律师解析:
1.这种情况得分情况讨论。
要是已婚男子用个人财产全款买房给对方,还明确表明是赠与,像签署了书面赠与协议,那这房产通常很难被要回。
这是因为这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无偿赠与行为。
倘若已婚男子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给对方,其配偶就有权要求返还。
毕竟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处理权。
除非配偶事后追认了该赠与行为,或者买房的一方有理由相信已婚男子买房是其个人意思表示,比如有证据表明买房款来源于其婚前财产等。
2.总之,要想不被要回房产,关键得保证买房资金来源清楚且符合赠与等相关法律规定。
最好通过书面协议等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此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案情回顾:

小胡为已婚男子,他给小丽买了一套房。小胡的妻子小静发现后,要求小丽返还房产。小丽认为小胡买房给她是明确的赠与行为,且签署了书面赠与协议,不应返还。而小静则称买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要求返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

1、若小胡用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明确赠与,且有书面赠与协议,这属于无偿赠与行为,房产通常难以被要回。
2、若买房资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小静作为配偶有权要求返还,因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除非小静事后追认该赠与,或小丽有证据证明买房款源于小胡婚前财产等。所以保证资金来源清楚并按法律规定明确权利义务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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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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