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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财产转移给子女是否有效

时间:2025.04.0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22人
律师解析:
1.此行为的有效性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若是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对方同意私自转给子女,这可能损害对方财产权益。
离婚分割财产时,对方有权要求再次分割。
比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房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这就属于私自转移财产行为。
但要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且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况,这种转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例如双方协商决定将部分共同财产转给子女用于教育等,且是自愿的,就有效。
2.从法律角度讲,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若一方转移财产是为逃避分割,企图侵占对方份额,对方发现后一年内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可主张转移方少分或不分。
总之,私自转移通常无效,协商一致且合法转移一般有效,受损害方有相应救济途径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是夫妻。婚后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小许在未告知小丽的情况下,将该房产过户给了他们的儿子小胡。小丽发现后,认为小许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财产权益,要求再次分割该房产。而小许则称他和小丽曾口头协商过将房产给小胡,转移行为是有效的。

案情分析:

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小许未经小丽同意将夫妻共同房产过户给子女,若不存在双方协商一致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况,此行为可能损害小丽财产权益,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小丽有权要求再次分割。
2、若小许能证明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况,该转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律效力。若小许转移财产是为逃避分割,小丽发现后一年内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还可主张小许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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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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