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自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自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2025.04.06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26人
律师解析:
1.自动投案
犯罪后应主动且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投案。
要是犯罪嫌疑人因生病、受伤或者为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通过信电投案,同样视作自动投案。
比如,某人犯罪后因腿部受伤行动不便,便委托朋友向公安机关投案,这就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形。
2.如实供述罪行:
需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若仅如实供述部分犯罪,那就只对如实供述的部分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里,除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外,还得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不然不构成自首。
例如,在一起盗窃案中,多人共同作案,其中一人只交代了自己参与的部分盗窃行为,而对其他同案犯情况隐瞒不报,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自首。
3.投案的及时性:
一般要在犯罪行为实施后尽快投案,以此体现悔罪态度和主动性。
4.自首认定
司法机关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审查判断。
自首通常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犯罪较轻的,甚至能免除处罚

案情回顾:

小何、小李、小胡三人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案发后,小何腿部受伤行动不便,委托小胡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参与的全部盗窃事实以及小胡和小李的情况。小李在犯罪行为实施后未及时投案,且到案后只交代了自己参与的部分盗窃行为,对小胡的情况隐瞒不报。

案情分析:

1、小何虽因伤委托他人投案,但符合自动投案条件,且如实供述自己及同案犯的主要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司法机关可依据其自首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若犯罪较轻,甚至可免除处罚。
2、小李未及时投案,且只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未供述所知同案犯情况,不构成自首,不能享受自首带来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待遇。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