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儿童猥亵罪最低判5年刑;加重情节包括:多起或多频猥亵、集体或公共场所恶劣行为、致儿童身体伤害或严重后果、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及伴随恶性行为,均将至少判5年以上。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儿童罪最低立案处罚年限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涉及多名、多次、集体猥亵或在公共场合猥亵,且情节恶劣并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犯下强制猥亵儿童罪的人员,法律通常会对其进行严厉的惩处。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和犯罪者的动机、手段等具体情况,此类犯罪者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了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和尊重的环境中成长。对于任何侵犯儿童权益的行为,我们都应坚决予以打击,让法律的正义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